:::
企業訓練類別 專業訓練課程
課程名稱 【勞工大學】基礎SolidWorks產品模型設計
報名截止日期 2022-06-09
開課日期 2022-06-13
課程目的 本課程能促進學員使用SolidWorks軟件進行數位3D模型的創建,提升其數位模型設計的能力,並培育學員工業設計、機械設計與產品設計之能力,能建立零件、組合件、工程圖等圖面,訓後還可以選修板金、曲面、模具及3D列印等課程,更貼進的滿足各個地區產業的需求。使學員在培訓之後,能準確且快速的將所見產品繪製成產品圖並製作出3D產品展示動畫。提高學員職場專業與具備專業產品設計工程人員之素養,以提高學員在社會上專業領域之競爭力。
課程主旨  
課程大綱
111年6月13日至8月3日 (週一、三)18:30~21:30

06/13--3D建模技術

06/15--2D草圖繪製技巧
06/20--實體建模特徵
06/22--實體建模應用
06/27--3D 模型建構技巧
06/29--3D 模型編修技巧
07/04--快速建模技巧
07/06--如何提升建模效率
07/11--組合件設計
07/13--組合件分析
07/18--動態機構分析
07/20--工程圖設計
07/25--工程圖規劃
07/27--曲面概論
08/01--曲面工具應用
08/03--專題製作與成果發表

 

時數 48小時
費用 詳說明
上課時段 週一、三18:30 ~ 21:30
開班人數 15
是否供餐
授課講師 張繼宗老師
授課經歷

 

講師經歷:勞工大學、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工業類電腦繪圖講師,巨匠電腦、電腦小巨人補習班擔任多年電腦繪圖講師。

 專業證照:TQC-CAD  2D 專業級、 TQC-CAD  3D 專業級、Autocad-AOCC 國際證照、 SolidWorks -CSWP國際證照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4-25262934 EXT408
Email hs@thiu.org.tw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勞工大學官網: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

【招生對象】
(一)一般生:年滿15歲,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或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
(二)自費生:凡不符合一般生資格者,仍可修習勞工大學課程,惟需繳納自費生費用。
(三)補助生:符合以下補助對象說明者,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即
補助全額學費

補助對象說明:需符合一般生任一資格,並"同時"具有以下其中之一身份,且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於36,300元以下者:
(一)低(中低)收入戶
(二)原住民
(三)身心障礙者
(四)新住民(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
(五)中高齡(
45歲以上)
(六)15歲至18歲之少年勞工
(七)初任職場勞工(勞工保險持續加保之第一筆勞保資料加保日為
110年1月1日以後)
(八)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九)獨力負擔家計者
(十)職業災害勞工
(十一)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課程費用】
(一)一般生:2400元+教材費500元=2900元
(二)自費生:4800元+教材費500元=5300元

(三)補助生:2400元+教材費500元=2900元
【通過學勤考核者,可享學費全額補助】

請於開課前繳交費用 (支票、現金袋 ) 掛號郵寄至 420 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臺中市總工業會收,或劃撥(戶名:臺中市總工業會 帳號:00257225,並請註明上課名稱及學員姓名)。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報名應繳文件】

1.共通文件:個資同意書、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前二項資料於開課日由本會提供)
2.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共通文件、勞保明細表(列印日期需於
開課日前14日內方為有效)
3.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共通文件、勞保明細表(列印日期於開課日前14日內方為有效)、在職證明文件(需加註工作地點及地址)
4.補助生:上述文件及補助資格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1.凡具備上述資格者,應於開課日起7日內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逾期未主動提出申請或未繳齊相關證明文件者或經費已用罄,均不得要求或保留補助,視同放棄該補助資格,若為:(一)一般生,其身分將轉為自費生;(二)補助生,其補助身分將轉為一般生或自費生;
並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補繳納課程費用,若欲辦理退班退費者,將視已繳交資料之身分別依退費辦法辦理。
2.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學員缺課紀錄未達應上課總時數1/3者】,應逕予退還補助生課程學費。
3.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課程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課前辦理退班退費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九十。已開課但未逾應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不含六分之一)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七十。已逾應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含六分之一)但未逾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不含三分之一)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