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訓練類別 | 專業訓練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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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勞工大學】預防勞資爭議實務解析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4-08-02 |
開課日期 | 2024-08-03 |
課程目的 | 幫助勞資雙方釐清問題,進而提前解決問題,減少後續的溝通成本或是訴訟支出,勞資爭議處理上有那些制度、類型與相關救濟方式。 |
課程主旨 | |
課程大綱 |
113年8月3日至9月7日 (週六) 09:00-16:00 08/03(六) -- 爭議處理行政單位篇(一)勞動調解與勞動檢查 08/10(六) -- 爭議處理行政單位篇(二)仲裁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08/17(六) -- 爭議處理行政單位篇(二)行政救濟與裁罰 08/23(六) -- 爭議處理法院訴訟篇(一)訴訟前不可不知勞動事件法之規定 08/30(六) -- 爭議處理法院訴訟篇(二)給付形訴訟經典案例 09/07(六) -- 爭議處理法院訴訟篇(三)確認形訴訟經典案例 |
時數 | 36小時 |
費用 | 詳說明 |
上課時段 | 星期六 09:00~16:00 |
開班人數 | 15 |
是否供餐 | 否 |
授課講師 | 蔡菘萍 律師 |
授課經歷 |
現職: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經歷:
1.東吳大學法律系講師
2.路易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絡人 | 蔡小姐 |
聯絡電話 | 04-25262934 EXT409 |
etest@thiu.org.tw | |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勞工大學官網: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 請於開課前繳交費用 (支票、現金袋 ) 掛號郵寄至 420 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臺中市總工業會收,或劃撥(戶名:臺中市總工業會 帳號:00257225,並請註明上課名稱及學員姓名)。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2.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學員缺課紀錄未達應上課總時數1/3者】,應逕予退還補助生課程學費。 3. 退費辦法: (2)開課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或未如期開班致學員無法配合時,則應全額退費。若開課後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班者(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假),開課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應上課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課程費用。匯款退費者,由開課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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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 否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