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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訓練類別 專業訓練課程
課程名稱 人資勞動法令實務應用訓練班【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報名截止日期 2018-10-10
開課日期 2018-12-16
課程目的 因此本課程將培育人力資源人員習得企業訂定勞動條件規範,使人事、薪資合乎法令規定,以避免勞資糾紛的產生,將勞資爭議所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
課程主旨
課程大綱

 

日期

時數

課程進度/內容

 

2018/12/16

3

一、勞務給付型態及勞務契約認識與實務 ◆不同勞務給付型態認識 ◆契約成立形式與訂定原則 ◆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定期轉不定期之契約問題 ◆勞動契約與僱佣契約的區別 ◆勞動契約與承攬契約的區別 ◆勞動契約與委任契約的區別 ◆勞動契約一般性原則與內容

 

2018/12/16

3

二、關鍵人才的契約管理 ◆服務年限約定之限制與有效性 ◆在職期間競業禁止樣態、效力與相關法令剖析 ◆離職後競業禁止樣態、效力與相關法令剖析 ◆企業營業秘密保護規範、效力剖析 ◆法令規範及效力剖析

 

2019/1/6

3

三、人才招募法令實務因應剖析 ◆人才招募及就業歧視相關法令定義 ◆招募及就業歧視相關罰則與風險 ◆就業歧視常見違法樣態及改善實務 ◆招募廣告常見違法爭議及風險 ◆履歷及文件簽署爭議 ◆個人資料利用及保護之配套措施 ◆人才測驗、繳交資料爭議 ◆面談過程及面談內容涉及之法令風險 ◆錄取通知的爭議 ◆試用期間規劃及執行實務 ◆新人考核爭議

 

2019/1/6

3

四、勞工請假及出勤管理之常見爭議與實務做法解析 ◆勞工常見假別請假條件釋疑 ◆各假別日數限制疑義 ◆勞工請假薪資計算常見誤解 ◆請假影響全勤獎金爭議 ◆遲到、早退薪資計算爭議解析 ◆給哪些假?如何休假? ◆留職停薪之准駁及考量

 

2019/1/13

3

五、工時設計與出勤規劃 ◆一例一休與單週40小時實務做法的差異與影響 ◆一般工時型態運用的盲點 ◆變形工時(雙週、八週、四週)的條件與思維 ◆變形/彈性工時設計基礎調整的改變作法 ◆從全年出勤日數及變形工時綜合考量出勤天數的合理性 ◆移調假日的適法性實務 ◆排班、休假的調整連動實務 ◆延長工時的法定條件 ◆延長工時及法定成本的連動

 

2019/1/13

3

六、職業災害認定、處理及風險管理實務 ◆職業災害認定爭議-認定條件及原則 ◆職業災害責任-雇主補償責任 ◆職業災害責任-雇主違法責任 ◆風險預防及轉移-勞保、團保、雇主責任險? ◆職業災害處理步驟實務剖析 ◆職災勞資爭議的預防

 
 

2019/1/20

3

七、員工離職管理與協助方案 ◆問題員工的徵兆與判斷 ◆預防一:進入合理化的員工管理 ◆預防二:績效管理的正確運用及其成敗關鍵 ◆處理一:獎懲是兩面刃-獎懲的優缺點及執行謬誤 ◆處理二:訓練及改善實務做法 ◆處理三:職務調整、工作調動等法令及實務

 

2019/1/20

3

八、人力精簡的評估考量及離職管理規劃思維 ◆人力精簡之外的其他選項評估 ◆人力精簡的法定程序 ◆資遣、優離、優退的樣態與差別考量 ◆員工離職方案的選擇與取捨 ◆各種離職方案對企業經營與人力運用策略評估 ◆如何進行員工溝通及協助員工選擇 ◆如何規劃員工協助措施與配套方案

 

2019/1/27

3

九、企業人資因應勞動檢查及改善作法實務解析一 ◆勞動檢查的類型及目的 ◆勞動檢查常見項目、違法樣態 ◆勞動檢查常見罰則及違法風險 ◆備檢文件及準備建議

 

2019/1/27

3

十、企業人資因應勞動檢查及改善作法實務解析二 ◆受檢實務及回應改善 ◆規避、拒絕及妨礙檢查的風險與避免 ◆改善管理制度朝向合法化管理

 

 

時數 30小時
費用 4190元
上課時段 AM09:00 ~ PM16:00
開班人數 30
是否供餐
授課講師 林建銘 老師
授課經歷

林建銘 老師
講師簡歷:15年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歷。

相關證照: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人員專業證書(證號:03334)、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證書(證號:勞動關3字第1060128861號)、行政院國家訓練品質計畫辦公室TTQS輔導顧問證書、瑞士SAS認證

專業領域:勞資法令、人力資源評估/制度規劃、工作規則及管理規章設計、薪資結構規劃、薪資成本管理、績效考核制度及工具導入、員工輔導機制、企業留才制度、勞資關係實務輔導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4-25262934 EXT407
Email ada@thiu.org.tw
注意事項

本課程學員錄取優先順序係以勞動力發展署報名網站為準,請您於11/15中午12:00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報名(本頁下方有說明),若您有任何報名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招生對象】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獲勞動力發展署【全額80%補助】。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補助說明】
補助對象如符合招訓對象且同時符合下列資格,享有訓練費用【全額100%補助】。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家庭暴力受害人、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
 
【注意事項
1.受訓學員需先繳納全額訓練費用,並簽訂補助參訓契約書,於課程結束後且出席時數達4/5以上並取得學習結訓證書者始可補助,補助費用由勞動力發展署直接匯入個人金融帳戶
2.在職勞工於開課當日須具有就業保險、勞、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之身分
3.開課日請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人存摺帳戶影本,特定對象請另附相關證明
4.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1)因故未開班者 (2)未如期開班(3)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5.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及職災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1.依勞動力發展署產投方案e網線上報名為主,並依照先後順序審查參訓學員資格條件,符合資格
者列入正取學員,不符合資格者予以退還報名資料及全額訓練費用。
2.正取學員如超過招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列入備取學員,於開課日前遇有正取學員取消參加,
依序徵詢備取學員遞補,並於開課一周前通知已錄取之學員。
✦ 課程時間:107年12月16日 ~ 108年1月27日 AM 09:00 ~ PM16:00週日上課 共計30小時
✦ 上課日期:12/16、108/1/6、108/1/13、108/1/20、108/1/27共5天)
✦ 課程費用:4190元 --- 政府補助(80%):3352元;學員自付(20%):838元
✦ 年滿45歲以上及特定對象全額(100%)補助!
招訓人數:限額補助30人(採講授及演練教學,補助名額有限,報名從速喔!)

本課程勞動力發展署線上報名時間:107年11月15日中午12:00~12月13日18:00止】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加入會員
 

 

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