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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第1條、第9條、第10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以勞職授字第10302007022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暨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第1條、第9條、第10條修正條文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布日期: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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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文函
2.勞動部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