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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自104年1月1日起施行,將實施機械、設備或器具源頭管理與邊境管制,為使相關產製者及輸入者及早因應完成安全資訊申報上網登錄作業,勞動部研提配套機制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布日期: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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