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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名稱並修正為「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以勞職授字第1030200793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布日期: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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