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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高級柴油依其銷售量,像銷售者或進口者徵收空氣汙染防制費」廢止預告影本,並附原公告(公告事項:銷售或進口高級柴油予固定汙染源使用者,請高級柴油銷售量繳納空氣汙染防制費)及廢止總說明,請查照。

發布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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