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訓練類別 | 專業訓練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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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勞工大學】人資相關勞動法令實務應用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3-04-28 |
開課日期 | 2023-05-07 |
課程目的 | 本課程深入淺出的介紹各項人資法令問題,讓目前從事企業人力資源相關工作者或對人資工作有經驗或興趣的學員,熟悉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人事規章等文件訂定的精髓與技巧,進而從課程中了解勞資會議的功能及重要性。使學員在職場上能駕輕就熟的應用及分析,以解決企業內的勞資糾紛,達到勞資雙方的平和共識。培訓專業的勞動法律人才,以因應經濟環境的變遷,所導致的勞資爭議問題解決技巧。 |
課程主旨 | |
課程大綱 |
112年5月07日至6月11日 (週日)09:00~16:00
05/07(日)-- 企業常見勞務制度文件與效力
05/14(日)-- 勞動契約修訂之重要概念及爭議條款
05/21(日)-- 人事規章與工作規則之擬定與修正 05/28(日)-- 勞基法下的工時限制與運用 06/04(日)-- 勞動契約終止態樣與及相關風險解析 06/11(日)-- 雇主與企業管理者必知之職場法律責任 |
時數 | 36小時 |
費用 | 詳說明 |
上課時段 | 星期日 09:00~16:00 |
開班人數 | 15 |
是否供餐 | 否 |
授課講師 | 邱靖棠/ 華育成 老師 |
授課經歷 |
邱靖棠 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諮詢律師 華育成 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新竹縣及苗栗縣工業會諮詢顧問 |
聯絡人 | 蔡小姐 |
聯絡電話 | 04-25262934 EXT408 |
hs@thiu.org.tw | |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勞工大學官網: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2.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學員缺課紀錄未達應上課總時數1/3者】,應逕予退還補助生課程學費。 3. 退費辦法: (2)開課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或未如期開班致學員無法配合時,則應全額退費。若開課後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班者(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假),開課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應上課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課程費用。匯款退費者,由開課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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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 否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