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訓練類別 | 專業訓練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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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勞工大學】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解析與實務應用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4-08-25 |
開課日期 | 2024-09-22 |
課程目的 | 讓學員在職場上能熟悉法律的應用及分析,以預防或協調企業內的勞資糾紛,達到勞資雙方的平和共識。 |
課程主旨 | |
課程大綱 |
113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 (週日) 09:00-16:00
09/22(日) -- 1.勞動力管理學與勞動基準法的法律關係暨保護規定
2.工資之意義、給付、保護暨受領勞務遲延之工資請求及扣除(與各類工資計算) 09/29(日) -- 1.勞動關係的成立與勞動關係的終止I:試用期、定期契約、派遣、承攬與委任
2.勞動關係的成立與勞動關係的終止II:調動、終止勞動契約、最低服務年限 10/06(日) -- 1.工時制度I:加班的限制及程序(含勞資會議)、休息時間
2.工時制度II:休假暨請假、變形工時暨工時保護與責任制工作者規定 10/13(日) -- 1.職業災害認定與責任 2.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淺介紹
10/20(日) -- 1.勞工退休、部分工時、童工、女工與技術生之特別保護規定
2.監督與檢查:勞動檢查機構、調查權與申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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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 30小時 |
費用 | 詳說明 |
上課時段 | 星期日 09:00~16:00 |
開班人數 | 15 |
是否供餐 | 否 |
授課講師 | 邱靖棠 / 林政儒 老師 |
授課經歷 |
邱靖棠 學歷:臺灣大學法學研究所畢業
現職: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
林政儒
學歷:臺北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畢業
現職:勝綸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 |
聯絡人 | 蔡小姐 |
聯絡電話 | 04-25262934 EXT409 |
etest@thiu.org.tw | |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勞工大學官網: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2.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學員缺課紀錄未達應上課總時數1/3者】,應逕予退還補助生課程學費。 3. 退費辦法: (2)開課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或未如期開班致學員無法配合時,則應全額退費。若開課後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班者(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假),開課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應上課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課程費用。匯款退費者,由開課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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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 否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