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訓練類別 | 專業訓練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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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勞動法令與勞資爭議實務訓練班【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5-03-19 | ||||||||||||||||||||||||||||||||||||||||
開課日期 | 2025-04-19 | ||||||||||||||||||||||||||||||||||||||||
課程目的 | 本課程將培育人力資源人員習得企業訂定勞動條件規範,使人事、薪資合乎法令規定,以避免勞資糾紛的產生,將勞資爭議所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 | ||||||||||||||||||||||||||||||||||||||||
課程主旨 | |||||||||||||||||||||||||||||||||||||||||
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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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 36小時 | ||||||||||||||||||||||||||||||||||||||||
費用 | 6,720元(0或1,344) | ||||||||||||||||||||||||||||||||||||||||
上課時段 | 09:00~16:00 | ||||||||||||||||||||||||||||||||||||||||
開班人數 | 23 | ||||||||||||||||||||||||||||||||||||||||
是否供餐 | 否 | ||||||||||||||||||||||||||||||||||||||||
授課講師 | 楊淑如 老師、黃柏欽 老師 | ||||||||||||||||||||||||||||||||||||||||
授課經歷 |
【楊淑如】 學歷: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 會計科
專長:全觀國際公司總經理、勞資雙贏企管公司顧問講師、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及各縣市工業會人資勞動法令專業講師、前台灣區模具工業同業公會理事、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審議委員、輔導春水堂等百家中小企業。
專長主講-人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制訂及薪資設計。
【黃柏欽】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員、玄曜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講師
學歷:南臺科技大學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
專長: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員、玄曜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講師,著作:勞基法攻略-工資傳、勞基法攻略-工時傳、勞基法攻略-請假暨部分工時傳,專長主講:工時架構、工資規劃、工作規則、勞動契約、職業災害、規章制度建立、勞動法令訓練、勞資爭議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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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黃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5262934分機436 | ||||||||||||||||||||||||||||||||||||||||
ada@thiu.org.tw | |||||||||||||||||||||||||||||||||||||||||
注意事項 |
本課程請您03/20中午12:00之後直接上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報名喔! 本課程學員錄取優先順序係以勞動力發展署報名網站為準,若您有任何報名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招生對象】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獲勞動力發展署【全額80%補助】。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補助說明】
補助對象如符合招訓對象且同時符合下列資格,享有訓練費用【全額100%補助】。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年滿45歲以上)、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家庭暴力受害人、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
【注意事項】
1.受訓學員需先繳納全額訓練費用,並簽訂補助參訓契約書,於課程結束後且出席時數達4/5以上並取得學習結訓證書者始可補助,補助費用由勞動力發展署直接匯入個人金融帳戶。
2.在職勞工於開課當日須具有就業保險、勞、農、漁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之身分。
3.開課日請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人存摺帳戶影本,特定對象請另附相關證明。
4.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1)因故未開班者 (2)未如期開班(3)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5.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及職災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1.依勞動力發展署產投方案e網線上報名為主,並依照先後順序審查參訓學員資格條件,符合資格者列入正取學員,不符合資格者予以退還報名資料及全額訓練費用。
2.正取學員如超過招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列入備取學員,於開課日前遇有正取學員取消參加,依序徵詢備取學員遞補,並於開課一周前通知已錄取之學員。
【報名注意事項】
✦ 課程代號:163317
✦ 課程時間:114年04月19日~114年05月24日(星期六)09:00~16:00,共計36小時
✦ 上課日期:楊4/19、楊4/26、楊5/3、黃5/10、黃5/17、黃5/24
✦ 課程費用:6,720元 ---政府補助(80%):5376元;學員自付(20%):1344元
✦ 年滿45歲以上及特定對象全額(100%)補助!
✦招訓人數:限額補助23人
【本課程勞動力發展署線上報名時間:114年03月20日中午12:00~114年04月16日18:00止】
於本會官網報名者,請務必來電確認報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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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 否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