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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訓練類別 專業訓練課程
課程名稱 【勞工大學】AI短影音製作創意設計
報名截止日期 2025-06-06
開課日期 2025-06-16
課程目的 掌握AI生成影像後製的技能,提升數位設計、廣告和影片製作等領域的專業能力,提升作品質感。
課程主旨
課程大綱

114616日至723 (週一、三) 18:30-21:30

06/16() -- 音樂影片簡介:1.音樂影片的發展 2.音樂影片的類型 3.音樂影片解析 4.影音製作及運用倫理規範

06/18() -- 影片基礎規格: 1.數位知識 2.基礎色彩學 3.基礎收音

06/23() -- 影片拍攝技巧: 1.基礎畫面構圖 2.掌握拍攝運鏡 3.鏡頭語言

06/25() -- 視覺風格與美術設計: 1.色彩的尋找 2.版面構圖 3.文字種類與使用

06/30() -- 音樂選擇與分析: 1.解析歌曲的結構 2.節奏和旋律 3.視覺元素結合

07/02() -- AI創意應用: 1.AI圖像生成 2.AI音樂生成 3.AI文案

07/07() -- 故事構思與劇本撰寫: 1.故事劇本設計 2.故事分鏡表繪製 3.文案撰寫

07/09() -- 剪輯後製軟體介紹(一): 1.工作環境 2.工具介紹 3.基礎剪輯練習

07/14() -- 剪輯後製軟體介紹(二): 1.影片字幕擷取 2.影片聲音錄製 3.影片基礎調色 4.影片基礎後製 5.基本聲音調整

07/16() -- Canva設計平台: 1.環境介面說明 2.影像封面設計 3.影片基礎剪輯

07/21() -- 專題製作(一) 1.實拍媒體影音及影像 2.影片後製調色

07/23() -- 專題製作(二) 1.影片文案設計及排版 2.影片剪輯、匯出及上傳平台

時數 36小時
費用 詳說明
上課時段 18:30 ~ 21:30
開班人數 15
是否供餐
授課講師 黃兆鵬 老師
授課經歷

 講師經歷:於巨匠電腦、勞動部中彰投分署、員林社區大學等單位擔任多媒體講師

 

專業證照:Adobe-ACA-Dreamweaver、Photoshop、Illustrator、Flash、Indesign認證、TQC電腦繪圖與數位色彩配色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4-25262934 EXT409
Email etest@thiu.org.tw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勞工大學官網: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

【招生對象】

()一般生:年滿15歲,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或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事業單位負責人除外)。

()自費生:凡不符合一般生資格/身為事業單位負責人者,仍可修習勞工大學課程,惟需繳納自費生費用。

()補助生:符合以下補助對象說明者,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即補助全額學費

補助對象說明:需符合一般生任一資格,並"同時"具有以下其中之一身份,且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於36,300元以下者:

()(中低)收入戶

()原住民

()身心障礙者

()新住民(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

()中高齡(45歲以上)

()15歲至18歲之少年勞工

()初任職場勞工(勞工保險持續加保之第一筆勞保資料加保日為113年1月1日以後)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獨力負擔家計者

()職業災害勞工

(十一)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課程費用】

()一般生:1800+教材費550=2350

()自費生:3600+教材費550=4150

()補助生:1800+教材費550=2350元【通過學勤考核者,可享學費1800元全額補助】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報名應繳文件】

1.共通文件:個資同意書、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前二項資料於開課日由本會提供)

2.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共通文件、勞保明細表(列印日期需於開課日前14日內方為有效)

3.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共通文件、勞保明細表(列印日期於開課日前14日內方為有效)、在職證明文件(需加註工作地點及地址)

4.補助生:上述文件及補助資格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1.凡具備上述資格者,應於開課日起7日內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逾期未主動提出申請或未繳齊相關證明文件者或經費已用罄,均不得要求或保留補助,視同放棄該補助資格,若為:()一般生,其身分將轉為自費生;()補助生,其補助身分將轉為一般生或自費生;

並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補繳納課程費用,若欲辦理退班退費者,將視已繳交資料之身分別依退費辦法辦理。

2.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學員缺課紀錄未達應上課總時數1/3者】,應逕予退還補助生課程學費。

3.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課程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課前辦理退班退費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九十。已開課但未逾應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不含六分之一)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七十。已逾應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含六分之一)但未逾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不含三分之一)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開課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或未如期開班致學員無法配合時,則應全額退費。若開課後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班者(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假),開課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應上課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課程費用。匯款退費者,由開課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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