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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訓練類別 專業訓練課程
課程名稱 【勞工大學】溫室氣體盤查實務解析
報名截止日期 2025-08-15
開課日期 2025-08-23
課程目的 學習碳盤查的基本概念並了解ESG框架下的環境目標設定方法,理解碳中和的基本概念及實現途徑。
課程主旨
課程大綱

1148月23日至9月20日 (週六) 09:00-16:00

08/23 -- 1.溫室氣體議題,台灣與國際趨勢 2.碳盤查邊界界定、用語及定義

08/30 -- 1.碳盤查排放源鑑別 2.溫室氣體數據蒐集 3.溫室氣體量化方法與計算

09/06 -- 1.溫室氣體盤查數據品質依據 2.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說明 3.碳足跡說明

09/13 -- 1.建立製造流程圖與產品類別規則說 2.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說明 3.盤查後減量減量意識

09/20 -- 1.盤查後改善減量發現 2.溫室氣體減量與碳權 3.碳中和概要與案例

 

時數 30
費用 詳說明
上課時段 09:00-16:00
開班人數 15
是否供餐
授課講師 康笈釋 老師
授課經歷

學歷:逢甲大學環境資訊科技研究所
現職:日隆企管顧問有限公司顧問師
經歷:龍海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組訓科長

聯絡人 蔡小姐
聯絡電話 04-25262934 EXT409
Email etest@thiu.org.tw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勞工大學官網: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

【招生對象】
(一)一般生:年滿15歲,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或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事業單位負責人除外)。
(二)自費生:凡不符合一般生資格/身為事業單位負責人者,仍可修習勞工大學課程,惟需繳納自費生費用。
(三)補助生:符合以下補助對象說明者,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即
補助全額學費

補助對象說明:需符合一般生任一資格,並"同時"具有以下其中之一身份,且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於36,300元以下者:
(一)低(中低)收入戶
(二)原住民
(三)身心障礙者
(四)新住民(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
(五)中高齡(
45歲以上)
(六)15歲至18歲之少年勞工
(七)初任職場勞工(勞工保險持續加保之第一筆勞保資料加保日為
113年1月1日以後)
(八)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九)獨力負擔家計者
(十)職業災害勞工
(十一)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課程費用】
(一)一般生:1500元
(二)自費生:3000元
(三)補助生:1500元【通過學勤考核者,可享學費全額補助】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報名應繳文件】

1.共通文件:個資同意書、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前二項資料於開課日由本會提供)
2.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共通文件、勞保明細表(列印日期需於
開課日前14日內方為有效)
3.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共通文件、勞保明細表(列印日期於開課日前14日內方為有效)、在職證明文件(需加註工作地點及地址)
4.補助生:上述文件及補助資格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1.凡具備上述資格者,應於開課日起7日內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逾期未主動提出申請或未繳齊相關證明文件者或經費已用罄,均不得要求或保留補助,視同放棄該補助資格,若為:(一)一般生,其身分將轉為自費生;(二)補助生,其補助身分將轉為一般生或自費生;
並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補繳納課程費用,若欲辦理退班退費者,將視已繳交資料之身分別依退費辦法辦理。

2.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學員缺課紀錄未達應上課總時數1/3者】,應逕予退還補助生課程學費。

3.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課程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課前辦理退班退費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九十。已開課但未逾應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不含六分之一)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七十。已逾應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含六分之一)但未逾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不含三分之一)者,開課單位應退還課程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開課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或未如期開班致學員無法配合時,則應全額退費。若開課後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班者(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假),開課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應上課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課程費用。匯款退費者,由開課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