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法規區

「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3年11月10日以環署毒字第10300945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轉知。

發布日期:2014-11-13

內  容: